2016/5/25

希臘債務危機是如何發生的,整個演變過程的時間順序是?

2009年末,希臘國債增加太多,引起投資人注意其還債能力。
2010年4月,希臘國債被降級評等至垃圾債券。
2010年5月,歐元國家和國際貨幣基金要給希臘1100億歐元紓困貸款,但是要希臘實施緊縮措施(例如:公務員減薪)。
2011年10月,歐元國家要再給希臘1300億歐元貸款,但是需要所有希臘國債的債權人同意希臘債務重組(意思是要債權人晚點拿錢,拿少點錢回來,損失53.5%)。
2012年2月,希臘所有黨派批准紓困計畫中的債務重組條件。
2012年12月,國際貨幣基金貸給了希臘82億歐元 (用在2015年1月~2016年3月間還債)。
2014年末,希臘經濟再轉低潮(因為12月國會重選),新政府拒絕紓困時訂的條件,使得紓困方暫停提供剩下的紓困金
2015年2月, 紓困方(歐盟,歐洲央行,國際貨幣基金)給4個月的緩衝期,到2015年6月前給希臘政府重新談還錢的條件)。
2015年6月底,沒談判出結果,銀行關門,每個希臘人可領 的錢受到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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